成品油消费税转向 供需双方同受益?
在高油价时代,外界呼吁最多的应是给成品油减税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透露,消费税改革将会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方面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将会增大对 两高一资 (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另一面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先试点征收消费税的可能是加油站。
丛明的此番话表明,业内期盼已久的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已经箭在弦上,蓄势待发了。所谓 价内税 ,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而 价外税 则是指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价税分列的税种。
当前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实行 价内税 ,在生产环节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能够保证税源的稳定和统一集中征收,方便税务部门征管。但这种征收方式也有着很大的弊端。诸如,无法使消费者直接感受到所承担的税收,不利于消费者纳税意识的提高和节能减排,消费税的消费引导作用不明显;不利于对成品油偷漏消费税行为的监管;提前占用了成品油生产企业的资金,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如果改为价外征收,这种情况将会得到改善。成品油消费税若由 价内 改为 价外 ,税金将不再包含于成品油零售价格中,而成为价税分列的税种,另行征收。如此一来,油企和消费者都将会受益。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表示,征税方式调整后,征税对象下移至终端消费环节,如此一来,成品油生产企业部分资金将被解放出来,从而变相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两大炼油板块利润会变好,进而会增加国内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