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广西“桂十味”道地药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规划发〔〕7号)要求,遵守“一脉相承,古今皆同”“质量稳定,精益求精”“物随地变,满足需求”“时移物易,择优而用”为遴选原则,坚持道地性与临床应用相结合,独特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绿色发展和富民惠民相结合,优先选择有利于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药材品种作为“桂十味”道地药材。